◆ 拓寬融資渠道,盤活存量資產
融資租賃通過“融物”方式實現“融資”目的,為企業提供了壹條新的融資途徑,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在售後回租模式中,企業通過對存量資產的出售,在繼續保持所售資產使用權的同時,獲得了發展所需營運資金,有效盤活企業存量資產,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
◆ 租賃形式靈活,不占用授信額度
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獲得的資金不會占用企業在銀行的授信額度。並且,融資租賃業務可根據項目條件、背景以及項目各方的要求和目標設計項目方案,進行靈活組合,滿足各方需求。
◆ 獲得長期資金,規避市場限制
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直接租入固定資產或將自有固定資產采用售後回租方式融資時,可獲得3至7年的中長期融資,資金有效使用時間較長。同時,當企業購置固定資產面臨政策限制或運作障礙時,采用融資租賃形式可以有效回避這些問題。
◆ 具備財務節稅優勢
企業可通過融資租賃增加可抵扣進項稅額,合理配置企業的應稅資源和扣稅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