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2日訊 近日,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發布《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貸款貼息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明確指出,細則所稱貸款貼息是指對項目單位為實施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從貸款機構獲得信貸資金所發生的利息進行資金支持。貸款機構僅限於註冊地(含分支機構)在北京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
《細則》規定,申請項目貸款貼息支持的,原則上應滿足以下條件:項目內容符合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具備技術、知識產權、場地、自籌資金等各項實施條件(需立項等前置手續的,須提供相關獲批文件);項目形象進度和已完成投資均不低於20%。